项目二:关爱烈属志愿服务

栏目:公益项目 发布时间:2021-06-05 浏览量: 1313
在作战、维稳、抢险救灾、保卫国家主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斗争中牺牲的烈士,他们的亲属特别是父母是牺牲的真正承受者。

  在作战、维稳、抢险救灾、保卫国家主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斗争中牺牲的烈士,他们的亲属特别是父母是牺牲的真正承受者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他们年老多病、孤独无助。虽说有政府抚恤金,但实际生活中问题和困难还很多,特别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理解、安抚和照顾。

      一、项目内容
      在“关爱烈属志愿服务”总项目下分三个子项目:
     (一)围绕每个烈士父母建立5-8人志愿服务小组,主要承担经常性看望、联络。通过看望送去亲人般的安抚、社会的温暖、精神的慰藉、困难的帮扶。志愿服务小组主要采取自主、自助、自律式的服务。
     (二)对少数烈属住房困难的给予重点改善。保证烈属住房在当地处于中上水平。通过志愿服务小组反映烈属的住房困难情况,基金会将深入实地了解,作出具体方案。该项目需要部分资金,本次只作意向招善或单项募捐。
     (三)对孤老、病残、失去自理能力的烈属进行重点陪护。根据志愿服务小组反映情况,确属需要陪护的烈属,以每个陪护对象为一个小项目对外招善。此次可以意向招善或单项募捐。

       二、政策依据
     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、中央军委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》(中办发〔2013〕8号)文件指出要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为烈属送温暖献爱心,让广大烈属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,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”;《烈士褒扬条例》中明确了“全社会应当支持烈士褒扬工作,优待帮扶烈士遗属。国家鼓励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烈士褒扬和烈士遗属抚恤优待提供捐助。”

      三、目的意义
      关爱烈属不仅让烈士忠魂得以安息,让烈士父母享受荣誉至尊和幸福晚年。同时,关爱烈属是国魂善德的彰显,是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行动,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
      四、项目回报
     体现了参与企业单位的社会责任和国家责任,体现了对烈士牺牲的高度理解。通过宣传,有利于树立企业形象。